消防员招录条件如下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
3、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。

4、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24周岁以下(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),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(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);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,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。

5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完成所有课程学习,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;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,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的中等职业、技工学校应届毕业学生,经所在学校同意,也可纳入报名范围。

消防员招录

6、身体和心理健康。

7、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
8、满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、政府(企业)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。